隨著“便民辦稅春風行動”進一步深入,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出臺了新的政策,企業辦理出口退(免)稅將更加便利。
首先,海關從5月1日起不再提供紙質出口貨物報關單退稅聯了。4月30日(含)之前出口的貨物還未取得退稅聯的企業,要在5月31日前到各報關海關打印紙質退稅聯,該打印系統也將于6月1日期停止運行。取消關單退稅聯后,企業可憑關單電子信息開出口發票、進項發票,退稅申報審核也是依據關單電子信息來對比的。對于有些特殊審核要求的,如墓碑石刻品要有套或座(即紙質有第二計量單位,關單信息沒有的)、石刻品等需要審小品名才能判斷其適用退稅率的,企業可以自愿提供關單預錄入聯(蓋企業公章),方便退稅機關審核認定時參考。不過關單預錄入聯只能自愿提供作為審核參考,并不能作為退稅審核憑證。
其次,因國稅新系統設定每月只能申報一個批次號,所以從5月開始每個月只能申報一次。又因我們公司與國正有配合,每月唯一一個批次號何時申報使用公司可以在交單時特別告知國正審單員,否則審單員將按正常流程,于單證無疑點時代理向國稅做正式申報,此后公司如果再交單,也只能等下個月的批次號才能向國稅局申報了。
最后,新系統還按企業分類管理退稅申報(祥見國稅公告2015年第2號),將企業分評為一至四類(系統分類標志為A、B、C、D),每年評一次(違規時隨時可降級)。企業如果被評為A類企業,在申報退稅時,按規定應配對的紙質單證(含各申報表)留企業備查,只需報送審核無疑點的電子數據;評為B、C、D類企業按原要求報送紙質和電子數據。